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
 > 四型市直机关建设
强化服务职能 提升安全管理
——安全工作处深化“四型市直机关建设”纪实(一)
发布时间:2024-04-18  查看次数:

春季学期以来,安全工作处制定《邢台学院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》。在校园内规划增设机动车停车位、非机动车停放处(车棚)、交通安全标识牌、施划行车标线,协调交警部门为师生悬挂制式电动车号牌,制发“邢台学院非机动车管理识别牌”,每天不定时巡查非机动车管理秩序,努力打造平安、畅通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。